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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入选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


【桂林日报讯】(记者苏展 通讯员杨培权)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布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的批复名单,桂林市灵川县被列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之一,全区共有5个县入选。

据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是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照条件自主申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推荐上报、自治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答辩和遴选、农业农村部评定批复产生。灵川县是我市继永福县后又一个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

据悉,本轮试点期限为2年。农业农村部要求各试点单位建立试点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形成支持合力,强化政策衔接配套,确保按期保质全面完成各项试点任务。各地要结合试点工作,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加强新型经营主体信息共享,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财务制度优化服务,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金融服务和支持力度。

目前,灵川县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650家,入社成员27343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涵盖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及流通等多个行业。2020年,灵川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销售总额达26亿元,占全县农产品销售总额的56.3%,助农增收5.68亿元,带动农户41450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截止到2020年底,灵川县获得国家级示范社称号6家、区级示范社称号29家、市级示范社称号20家,示范社总量在全区县级名列前茅。